去年她计划让孩子去日本留学,1月份在这家培训机构报名学日语,学期一年,要学5本书的内容。后来因为疫情,总共只上了十几节课,两本书都没学完。9月份孩子去了南京读大学,他们就想把剩下的费用退了。
和机构老师沟通后,对方表示他们是全国连锁的培训机构,建议罗女士把课程转到南京继续上。不过课程转到南京后, 因为孩子平时课业紧张,无法继续学习日语,而且他们取消了去日本留学的计划,不打算再继续学习日语了。罗女士联系徐州樱花日语的老师要求退费,对方表示,课程转出以后不可以退费。
对此,罗女士不能接受:“之前他们没告诉我转学就不能退费,如果告诉我,我就不转了,直接要求退费,而且转到南京以后,还是他们自己的培训机构徐州泰式抓龙筋,我们一节课也没有上徐州哪有抓龙筋。现在南京那边已经把学籍转回徐州了,但是他们就是不给退钱。”。
2月21日徐州泰式抓龙筋,记者和罗女士一起来到位于国贸大厦6楼的“樱花日语”,一位自称该机构法务的工作人员表示,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,一旦转学是不可以退费的。即使要退费,按照他们的计算方式徐州泰式抓龙筋,也只能给罗女士退3000元-5000元,如果罗女士能接受,她可以帮忙申请,如果不能接受,建议她走司法途径。
正当记者和罗女士准备离开时,一位自称负责人的女士表示要和罗女士再沟通一下,她称之前的负责人已经离职,遗留问题由她来处理徐州泰式抓龙筋,会和罗女士协商妥善处理此事。
当天下午,记者接到罗女士发来的短信:对方答应退8000元学费,但是要分两次支付,3月份退4000元、4月份退4000元。
对此,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林旭律师认为,培训机构合同中设置格式条款约定转学不予退费是否合法有效,要看培训机构是否采取了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该条款,对该条款予以说明。如培训机构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,致使罗女士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,罗女士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。
对于退费问题,因双方签订了合同,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计算违约金。学员因自身原因放弃了上课,在这种情况下,学校可以留取一定的违约金来弥补损失,剩下一部分则应退还给学员。违约金一般是合同约定的数额比例,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%,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。徐州有没有抓龙筋